公务员管理改革 告别“铁饭碗”捧稳“瓷饭碗”
2010.02.04
公务员招考将分类进行
实施分类管理后,公务员招考将有一些变化: 第一,考试将实现分类招考,报考不同职类,考试的科目、内容、考试方式等都可能不同;第二,将把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列入考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类、专 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第三,分类管理强调专业化发展,偏重职位管理,进入公务员队伍后“二次择业”的成本会比较高,考生选择 报考职位时一定要先了解职位职责、要求及其职业发展方向,看是否适合自己的性格、志向和能力特长,以免入错行;第四,考生考上后将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 (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也就是说报助理执法员的只能按助理执法员聘任,高学历者报考要求较低学历职位的,也只能与低学历报考者定为一样的职级。这一 点与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以往是将学历作为确定待遇的因素,以后只将职级作为确定待遇的因素。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转为委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因为 在委任制的“铁饭碗”没有被打破的情况下,如果打开了这个口子,必然导致大量聘任制公务员选择委任制,从而使聘任制沦为过渡性制度,也将使聘任制公务员沦 为公务员队伍的“二等公民”。但委任制公务员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这等于是拓宽了委任制公务员的出 口,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聘任制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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