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改革 告别“铁饭碗”捧稳“瓷饭碗”
2010.02.04
深圳市已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
2006年8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深 圳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实施了专业化改革试点,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个职组,分别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 从招录、任职定级、职务升降、转任交流等环节全面实施了分类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公安部和人事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任务交给深圳。广东省也将此项工作列入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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