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改革 告别“铁饭碗”捧稳“瓷饭碗”
2010.02.04

职务序列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市、区、街道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实施相对独立、不具有对应关系的职务序列,是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重要标志和手段。

根据《实施方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 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 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行政执 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设置是基于其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在基层,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是晋升台阶少、发展的 “天花板”(一般为科级)低。新的职务序列一般设七级,是综合考虑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最终发展高度、每级台阶的有效激励时间(约3至4年可上一级)和制度 的持续激励时间(至邻近退休时都还有晋升职级薪级的机会)等因素。二是同一执法单位各执法职位之间的工作内容、性质、责任和对人员的素质要求等区别不明 显,其能力素质与职级高低的关联性不强,因此在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不设职数限制,职级晋升更多强调个人的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

 

来源:大运官网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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