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委拟向人大专项报告并公布大运经费
来源:深圳新闻网 | 编辑:苏锦添 | 2012.08.30
去年深圳财政支出完成1590.6亿元,大部分投入民生建设领域。深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6.25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占“大头”,达4.68亿元。8月29日,《关于深圳市201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被提交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深圳“三公消费”数据首次掀开神秘盖头。
此外,记者从报告中获悉,从2011年9月份开始,深圳已启动了大运会经费的审计工作,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乔家华表示,待结算和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向市人大专项报告并公布大运会经费决算情况。
据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根据这份报告, 2011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25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29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68亿元,公务接待费1.28亿元。
乔家华表示,从2009年开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深圳采取了各项严控措施,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大幅压减,并实施动态监管和规模总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深圳2009年党政机关公款出国(境)支出在2006-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2006-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由此使得我市“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大幅下降。
今后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深圳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建章立制、严格预算,强化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以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水平。
2011年,深圳成功举办了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本届大运会坚持“节俭办大运”和“办赛事、办城市”的理念,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大运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大运会结束后,深圳相关部门即抓紧对大运会各项经费进行结算。根据国际大型综合运动会的惯例,大型运动会经费决算情况一般在经审计后予以公开。从2011年9月份开始,深圳已启动了大运会经费的审计工作,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乔家华表示,待结算和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向市人大专项报告并公布大运会经费决算情况。
此外,记者注意到,根据报告,2011年深圳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约为90%,税收收入仍处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经济发展的质量成果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