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2011年签工资协议须达55%
2011.09.28

9月27日,深圳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动员大会在市民中心礼堂召开。图为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接受聘书。 深圳商报记者 陈发清 摄

        深圳市总工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大运网讯(记者 包 力 通讯员 黄 颖)9月27日下午,深圳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动员大会在市民中心礼堂召开,会议要求重点企业必须就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2011年要达到55%,到2015年要达到75%;世界500强已建工会企业的建制率2011年要达到80%,2013年建制率要达到100%。

        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委统战部部长张思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总工会主席陈彪出席大会,各区总工会主席和有关负责人,各街道总工会、各社区工会联合会负责人,深圳市重点企业及世界500强企业的工会主席以及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律师团成员共1400多人参加大会。大会就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盐田国际码头集装箱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和宝安区石岩街道富威皮具厂三家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发言,介绍他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做法和体会。

        据了解,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上,深圳市1994年出台了国内首个集体合同草案和范本,1995年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了第一份集体合同。此后,在探索和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集体协商已成为深圳市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深圳市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工资增长为核心,以重点企业为突破口,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对社会和行业产生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2008年,深圳市总工会开展百家重点企业要约行动, 2010年,在151家重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2011年,制定了《深圳市总工会2011-2015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要求重点企业必须就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2011年要达到55%,到2015年要达到75%;世界500强已建工会企业的建制率2011年要达到80%,2013年建制率要达到100%。

        集体协商是一项操作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深圳市总工会决定成立“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高校和研究机构从事经济学、社会学和劳动关系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本咨询委员会专家,首批聘请的专家有14名。同时成立集体协商律师团,聘请十家律师事务所的90位律师作为深圳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中的专业力量。9月27日的大会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来源:深圳商报 | 编辑:赵筱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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