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市场营销费。特许零售商应每年向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按照年度销售收入的2%缴纳市场营销费,作为深圳大运会组委会组织集中宣传促销的专项经费。
提供履约保函。在与深圳大运会组委会签订特许零售合同时,特许零售商须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
6、特许商品计划的营销宣传特许商品的营销宣传以推广深圳大运品牌形象,促进特许商品销售为目标,宣传深圳大运会,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示深圳地方特色,营造人文大运氛围。
7、特许商品防伪及市场管理政策
为保护大运会知识产权,保障特许企业的权益,维护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大运会组委会将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采用有效的防伪技术,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第三节 深圳2011年大运会商业广告计划
(一)、商业广告类别1、大运会场馆冠名、冠杯、专用产品、选用产品及大运会名称、会徽、吉祥物等专用权使用单位的广告2、倒计时牌等特殊广告3、大运会开幕式、闭幕式的主会场广告4、大运会各比赛场馆及户外广告5、大运会组委会各部门、新闻中心及官员、运动员、裁判员、记者驻地的广告6、大运会组委会及各部门在会刊、竞赛秩序册、记者手册、招待手册、场馆宣传册、海报、纪念册、门票、证件等印刷品及工作人员服装、工作车辆车身等大运会用品上发布的广告7、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上有关大运会的广告等。
(二)、商业广告经营
1、经营方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原则,根据广告行业的特点,采取自主经营和广告公司代理经营两种方式。
广告公司代理经营按照执行局制定的《深圳大运会特别授权代理经营实施办法》执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几家有一定经营(广告)公司的年资、良好信誉,有经营实力的经营(广告)代理公司代理大运会上述8类广告项目。
2、代理费率及风险管理按国际惯例,特别授权代理公司享有7-10%的广告代理费。 授予特别授权代理权的经营(广告)公司与市场部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代理量不同额度交付不同比例的保证金,见下表:
3、代理公司的选择:
1) 深圳大运会执行局将广告业务项目代理经营的征集情况知会相关经营企业或向企业征集代理意向;
2) 企业提交代理意向书和针对意向项目的具体经营方案;
3) 深圳大运会执行局评估机构对企业资格和方案进行评审;
4) 深圳大运会执行局对大运会商业广告项目公开招标;
6) 深圳大运会执行局评估机构确定广告代理企业;
在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4、广告发布的管理
按照国家《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须要求客户进行修改,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其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