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香港入境许可及签证须知
各国(地区)代表团如途径香港来深,除有明确规定免办香港签证者外,还需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事处、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或香港入境事务处申办香港两次过境/入境签证。
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入境政策,约有170个国家/地区的国民可免签证来港作商务探访、探亲或观光旅游7至180天。任何人士来港旅游或过境而并非享有免签证待遇访港、或打算逗留超过免签证访港期限,均须在来港前申领旅游或过境签证。
现时有49个国家/地区的国民需申领签证方可访港,这些非免签国民如欲过境香港前往内地 (如深圳),必须事先领取旅游或过境签证。〔详见附表一〕。
持无国籍的旅游证件或附表二所列的旅游证件的人士,均需申领签证方可访港 (乘搭航机直接过境或不离开机场过境候机楼除外)。
具体申请手续请见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址“www.immd.gov.hk”
附表一
非免签国家和地区一览表
附表二
持下列旅游证件的人士须办理签证访港
1.哥斯达黎加临时护照
2.哥斯达黎加政府签发的签证身份书
3.秘鲁特别护照
4.汤加国家护照
5.汤加受保护人士护照
6.图瓦卢(在护照的national status 上注为 'I-TUVALU' )
7.根据法令第289/90号所签发的乌拉圭护照
8.梵蒂冈公务护照
(二)香港卫生检疫要求
香港卫生署在各口岸替所有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探测,并为发烧旅客作健康筛检,在有需要时把旅客送往医院作进一步处理。若旅客、代表团成员在口岸出入境时感到不适,应向口岸卫生署职员申报寻求协助。
(三)香港海关要求
旅客携带烟酒入境数量规定
饮用酒类 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1升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30%的饮用酒类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持香港身份证的旅客,则必须离港不少于24小时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数量。
烟草 凡年满十八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下列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19支香烟;或 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 25克其它制成烟草。
非作贸易、营商或商业用途
任何作贸易、营商或商业用途的应课税品均无免税优惠。携有该等物品的旅客必须:使用红通道;向海关人员申报携有该等物品的目的;以及向海关关长呈交报关单。
旅客如没有遵守香港法例第109章《应课税品条例》的有关规定,可遭检控或罚款。
关于受管制物品 / 禁运物品及其他规定请浏览香港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hk”
(四)香港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手提行李规定
须遵从航空公司委员会规定,手提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56厘米×36厘米×23厘米(即22吋×14吋×9吋)。
机场保安
离港旅客进入出境检查大堂,必须出示登机证及旅行证件,接受机场保安人员检查。旅客须确保手提行李内没有任何违禁物品。一律严禁将危险品放在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内。香港国际机场现行保安政策限制离境旅客在手提行李携带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有关可携带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不同目的地及航空公司或另有规定。请预先向所选乘的航空公司或旅行社了解有关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