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火炬传递标识征集公告
2010-08-19

火炬传递标识作为火炬传递活动中最重要的基础元素,是火炬传递活动中各种道具、物料和景观系列工作的核心和前提。为启动火炬传递形象与景观工作,通过对火炬传递形象元素、景观开发、应用管理,创造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火炬传递的视觉形象,传达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的核心理念和主题,弘扬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精神与文化,现正式启动火炬传递标识的征集工作。

 

具体征集方案如下:

一、  征集内容

深圳第26界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火炬传递标识。

二、  应征人资格

自然人、法人和任何形式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等),国籍或注册地不限。

三、  征集奖励

最终获选方案创作者可授予火炬手名额1-2名。

四、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0930结束。

五、 设计要求

1)   火炬标识的设计理念应紧扣世界大运会“友谊、博爱、公平、坚毅、正直、协作、奋发”的主旨;反映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改革开放、青春时尚、创意无限、充满激情”的办会理念。

2)   火炬标识设计的艺术表现形式应推陈出新,弘扬世界大运会精神、体现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青春、活泼、时尚的气息。成为传播中国文化和深圳走向世界的载体,为大运会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3)   火炬标识要与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整体形象景观协调(会徽、吉祥物、核心图形、主题口号、体育图标等景观元素),并且考虑这些元素同时出现的视觉效果的协调性。

4)   具有拓展和二次开发潜力。

六、   投稿要求

1)   应征人需提交3套完整火炬标识设计方案

2)   应征人提交的作品应符合下述要求:

a)   设计方案:

l      火炬标识正面和背面的彩色效果图

l      火炬标识正面和背面平面图

l      火炬标识的二次延展设计

l      火炬标识的创意说明及尺寸等相关信息

注:上述图稿绘制在297毫米×420毫米(A3尺寸)规格的纸上。

b)   CD-ROM形式提交的电子文件:

l      设计效果图电子文件或扫描文件jpg格式

l      电子文件大小在500kb1mb之间

c)   每套设计方案需提供彩色效果图并提交作品创意阐述。

注:不得以作品照片代替效果图;创意阐述文字不多于500字。

3)   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副本。

4)   应征人须详细注明参选人信息,并确保联系地址和电话有效。

七、 提交方式

1)   创意方案及其他资料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寄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所有应提交的材料,均应在征集期限届满前到达我局(邮寄以邮戳为准、电邮以到达我局指定邮箱日期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应征。

2)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征稿件的应征人,将参选方案电子文件光盘及相关资料邮寄至大运会执行局。

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1楼,大运会执行局大型活动策划部

收件人:李歆、杨绚

联系电话:0755-8201150982011077

邮编:518026

以上为我局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如因邮寄地址填写错误造成的投稿失败,我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4)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征稿件的应征人,请将参选方案电子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八、   作品处理和知识产权

1)   所有提交至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执行局的应征方案, 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退还。

2)   所有应征作品,必须具备独立知识产权。如因应征者故意隐瞒而造成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关责任。

3)   关于应征方案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应征者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的相关规定确定。

九、     应征说明

1)   我局有权无偿使用创意方案以及应征文件包含的任何信息;有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综合使用各种创意设计方案,以获得更完善的新方案。

2)   经我局评定的优秀创意方案,自我局在官网上公告之日起,方案所涉全部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方案应征人不得使用该方案。

3)   应征人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我局不补偿任何费用。

4)   应征文件中,资质文件以原文为准,若原文为外文,应提供中文译文。

5)   应征人不得一稿多投,抄袭或剽窃他人创意成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只有在应征截止期限之日起一年后,若我局未使用应征人的创意方案,应征人才可自行处置创意方案。

6)   若应征人违反本公告规定,我局将取消应征人的应征资格。

十、 保密和反隐性市场

1.   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大赛公告及是否参加大赛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执行局及其他深圳大运会组织机构存在任何关联。

十、其它规定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执行局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我局制定补充规则。

    参选表格填表说明:

1.  应征人填写《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火炬传递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格》(以下简称《参选表格》)是参加征集活动的必备程序。《参选表格》中填写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

2.  在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工作中,深圳大运执委会可以使用应征人填写在《参选表格》中的信息。

3.  根据征集启事以及“互联网无国界”的特性,本次征集活动中《参选表格》以及本填表说明的发布、填表应征人填写《参选表格》及将之发送至深圳大运执委会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行为,均应视为在中国境内发生并完成。

4.  应征方案应填写在《参选表格》中,一经递交,即为深圳大运组委会所拥有。

5.  本表格可从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官方网站sz2011.org下载,打印及复印有效。

 

附件:《参选表格》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 大运官网  编辑: 李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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