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外国人旅游,经国务院批准,对已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持普通护照的建交国家的外国人组团进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9个市旅游,只作短期停留的(停留时间为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6天出境),实行简化手续、提供入境便利的政策。
只要参加经授权的香港或澳门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就可以享受这一便利政策。入境时,你无须填写“入出境登记卡”,入出境手续由旅行社负责代办。目前在香港、澳门共有数百家旅行社被授权组织上述便利旅游。
持"深圳特区旅游签证(有效期5天)"的外国人只可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停留5天;持"珠海特区旅游签证(有效期3天)"的外国人只可在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内停留3天。以上签证须于签证签发当日入境,且为一次入出境有效,签证有效期从签发次日起计算。
由于汕头在地理上与珠江三角洲并不相连,因此,目前通过144小时便利措施前往汕头旅游的外国游客,只能从汕头口岸入出境,并且只能在汕头地区内活动。
对通过144小时便利措施参团进入内地旅游的外国人,必须随旅游团整团入境出境。如果您因故需提前离团出境的,须由旅行社出具公函并携带旅游团名单表将您送到口岸,办理手续后方能出境;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如疾病、受伤等)须离团延长在珠江三角洲停留期或进内地的,可在停留期满之前由接团社出具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及分团手续。
如遇到危急警情,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咨询和投诉电话:(86-020)83119147、(86-020)83111000(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在中国境内也可以直接拨打公安出入境服务热线(86)96897(广东省内直拨)。
查询网址:http://www.gdcrj.com/
在深圳要咨询出入境信息,服务热线:(86)96897、(86)95000100(自动台)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86-020)11185(广州);(86-0755)11185(深圳)。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便民网: http://www.sz3e.com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