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根据“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 市场开发计划、《赞助商权益回报套餐》、《赛时赞助商品牌识别与反隐性市场》等文件的规定,大运会执行局将在大运村和大运中心搭建赛时赞助商品牌展示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建商。
二、应征人资格
应证人应为合法成立的、主营业务包括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应征人应具有大型体育赛事相关服务经验,应同时服务过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并具体承接过北京奥组委、广州亚组委直接授权的展览展示的设计、施工工作。
应征人应具有独立搭建、施工团队,展示区工作实施阶段,不得进行项目转包或分包,以保证该项工作的人员稳定性、安全性。
应征人除以上两项大型赛事外,如参与或承接过其它国内、外大型综合类运动赛事的,可优先考虑。
应征人如承接或参与过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组委会其他相关活动或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三、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应征文件
1、应征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证明资质能力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以往案例、获奖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承建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赛时赞助商品牌展示区意向函;
4、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赛时赞助商品牌展示区设计稿。
五、文件提交方式
应征人将应征文件邮寄至我局下列地址:
联系人:大运会市场开发部 钟雨轩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
电话:18998998266,82011373 传真:82003626
我局仅指定上述地址为本次征集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律无效,因地址填写错误导致的未能成功投稿与我局无关。
六、应征说明
(一)应征人提交的任何资料应真实有效。
(二)应征人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我局不补偿任何费用。
(三)若应征人违反本公告规定,我局将取消应征人的应征资格。
(四)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大运会商业回报高的应征人,将优先考虑。
七、保密和反隐性市场
(一)无论应征者是否最终中选,应征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获悉我局资料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二)应征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参加应征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深圳大运会、大运会执行局及其他深圳大运会组织机构存在任何关联。
八、知识产权
与本公告及本公告所涉展示区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或支配,应证人仅能在中选后按与我局签订的合同在开发、建设展示区的范围内使用。
九、其它规定
(一)大运会执行局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甲方有权另行制定本次征集规范细则,应证人应无条件遵守,否则视为放弃应征。
(三)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大运会执行局制定补充规则。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